內政部統計處

不動產及相關服務業經營概況調查精進案


中心參與研究成員:

江穎慧、林子欽、鄭輝培(東吳大學經濟學系助理教授)


內政部長期透過「不動產及相關服務業經營概況調查」瞭解不動產及相關服務業經營現況與發展趨勢,然其調查對象業別分類是採取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標準分類,而非內政部業管業別,這樣的情況造成調查結果數據解讀,容易因行業分類方式產生誤解。本計畫目的之一為釐清兩種行業分類的差異,另外目的則為探討運用財稅資料取代全年損益調查問項之可行性,以降低業者填報資料負擔與增進資料正確性。

透過內政部業管名冊與不動產調查名冊、主計總處名冊各年比對(參見圖1),檢視其差異、比對率後發現,抽樣調查名冊與內政部業管名冊存在年度、區域及行業別差異,而主計總處名冊與內政部業管名冊則存在資料時點不同的誤差。縱使如此,本研究經過不同比對方法分析後,發現整體比對成功率已達8成,顯示現行調查對象已具有相當的代表性。

圖1  內政部業管名冊及主計總處名冊之比對流程圖

近年以政府行政資料取代調查的循證研究分析,成為大數據資料時代的重要研究方向。本計畫也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比對不動產調查回收資料,試圖探討未來資料取代的可行性。首先將不動產調查回收107至109年(刪除不具統一編號者)與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進行串接(參見圖2),比對分析結果後發現,兩者比對成功率以同年度較高。而由同年度進行比較分析後,發現不動產調查欄位有完全無法以財稅資料取代者及可取代者,可取代者部分欄位比對成功率高於七成,因此確實有部份調查欄位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取代。但研究也發現部分欄位比對率較低,或無法對應到合適欄位的問項,這些則不適合被取代。此外,免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行業(如估價師、地政士)因無資料,也不適合被取代。

圖2  不動產調查回收資料與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庫串接流程圖

本研究建議調查對象名冊、樣本抽取方法及推估說明可維持現有方式,後續應再加強名冊資料更新,以降低因時點不同造成名冊資料未更新之錯誤;並應建立長期固定回填問卷業者名單,以維持推估說明資料穩定性。而在後續調查問項簡化方面,建議如需以財稅資料取代不動產調查問項,應考量資料即時性與調查實務,目前比對成果係基於兩者屬於同一年度,然而未來若使用財稅資料取代,可能與調查資料會有一年期的資料時間落差,無法即時呈現廠商該年度的營運狀況,或是財稅資料沒有調查所需欄位資料。雖問卷調查耗費成本,且部分數據未必精準,但仍具較即時性之優點。如需以前一年財稅資料進行推估,則需要進行更長期的資料研究,方得以估算出正確參數值。

Categories:

Tags:

Comments are closed